学校各单位:
为切实做好2024年上半年档案归档工作,确保学校各项工作中形成的档案材料及时、完整归档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归档范围
各党政管理部门在2023年度工作活动中形成的,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及音像、照片、实物。
二、归档要求
1.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档案归档工作,参照《各单位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》,按照《档案归档流程》要求并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,做到应归尽归,保证归档材料的齐全、完整。
2.为加快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,根据《东北电力大学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办法》(东电档案发〔2020〕5号)规定,实行纸质文件、电子文件同步归档,电子文件须以通用格式归档。
3.归档的纸质文件材料要做到审查手续完备,格式统一,纸张规范,干净整洁,字迹工整,图样清晰,所有字迹不得超过装订线。
4.以前未及时归档的文件材料应积极补齐归档。
三、归档时间及联系方式
归档时间 | 归档单位 |
已归档 | 党委统战部、武装部 |
4月15日-4月19日 | 审计处、离退休工作处、信息化办公室、校友工作办公室、资产处、学报编辑部、纪委(监察专员办公室)、保卫处 |
4月22日-4月26日 | 教务处、图书馆、教师教学发展中心、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、招生就业处、党委宣传部、校医院、工会 |
4月29日-4月30日 | 学生工作处、研究生院、党委研究生工作部、继续教育学院、经营性资产管理办公室 |
5月6日-5月10日 | 国际合作处、团委、人事处 |
5月13日-5月17日 | 科技产业处、党委组织部、计划财务处 |
5月20日-5月24日 | 后勤保障部、党政办公室 |
请各单位于5月31日前完成归档工作。
联系人:李俊蓉 韩姝 联系电话:64806656
档案馆
2024年4月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