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校各单位:
为切实做好2024年下半年档案归档工作,确保学校各项工作中形成的档案材料及时、完整归档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归档范围
各学院、学生工作部、招生就业处、教务处、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、教师教学发展中心、研究生院、党委研究生工作部、继续教育学院及工程训练教学中心,在2023-2024学年工作活动中形成的,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及音像、照片、实物。
二、归档要求
1、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档案归档工作,参照《各单位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》,按照《档案归档流程》要求并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,做到应归尽归,保证归档材料的齐全、完整。
2.为加快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,根据《东北电力大学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办法》(东电档案发〔2020〕5号)规定,从2021年起,实行纸质文件、电子文件同步归档。电子文件须以通用格式归档。
3.归档的纸质文件材料要做到审查手续完备,格式统一,纸张规范,干净整洁,字迹工整,图样清晰,所有字迹不得超过装订线。
4.以前因特殊原因未及时归档的文件材料应积极补齐归档。
三、归档时间
请各单位于12月20日前完成归档工作。
联系人:李俊蓉 韩姝 联系电话:64806656
档案馆
2024年10月2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