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校各相关单位:
《东北电力大学学生档案管理办法》规定,学生党员材料在其被批准转正后的半个月内移交档案馆。现将正式党员材料归档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归档范围:
2012年上半年转正的09级、10级、11级学生党员材料。08级学生党员材料不移交档案馆,由各院系在毕业生合档时直接装入毕业生档案。
具体内容:
1.入党志愿书;
2.转正申请书;
3.入党申请书;
4.综合材料;
5.政审材料;
6.自传;
二、填写《学生正式党员材料移交情况表》(附件1)。
填写要求如下:
1. 情况表中每项材料的相应列填写材料份数。按年级、班级、学号排序。
2. 情况表一式两份,辅导员老师签字,加盖学办公章,同电子版一并移交档案馆。
三、归档时间安排。
归档时间安排在6月18日—21日,各院系具体移交时间安排参见《归档日程安排表》(附件2)。